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执行院长、党委书记
成 员:相关副院长、副书记、系(所)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等不少于9人
秘 书:研究生干事
职 责: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考核标准。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审核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二)复试小组
组成: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名复试秘书组成。
职责: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三)纪检督察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员:学院纪委委员
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实施过程,受理考生实名投诉和举报,答复考生质疑。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149
监督举报邮箱:amn@xidian.edu.cn
信息公开渠道:学院官方网站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108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学科/专业领域 | 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 统考计划指标 | 备注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29 |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个 |
| 02 材料学 | 5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01 材料物理工程 | 8 |
|
| 02 材料化学工程 | 51 |
|
四、复试分数线
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学科/专业领域 | 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290 | 34 | 51 |
| 02 材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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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0 材料与化工 | 01 材料物理工程 | 285 | 34 | 51 |
| 02 材料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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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专项计划类型 | 学科/专业领域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85 | 单科不限 |
五、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前将采用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专业知识笔试之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标号顺序统一放于透明文件袋中交给监考老师,并携带所有原件以备查用。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等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不少于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信息核验的考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说明:考生本人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含专项计划)均须参加复试。
(一)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二)复试地点及时间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8 - 29日。
2.程序规则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08:30~09:10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3月28日9:20~11:20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录像,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时间:3月28日11:30~12:15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录像,考场安排同上。
注:思政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面试。
(4)综合面试:3月29日8:30开始
具体面试分组名单详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全流程录音录像。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考核内容: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闭卷考试。
学科名称及代码 | 复试科目(二选一)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 9141 材料科学基础 9142 无机及分析化学 |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考核内容:考生个人陈述、复试专家面试问答等。面试专家独立打分,面试秘书汇总后计算出每一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3.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考生可登录https://xlzx.xidian.edu.cn/,或手机识别下述二维码,打开心理测试软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登录时,选择校外咨询师专用入口,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请用数字“9”代替字母。测试截止时间为3月26日12:00,逾期将不再进行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纳入面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半导体物理》、《无机化学》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6.诚信评判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定,严肃处理。
(四)其它
进入学院招生复试考生请加入QQ群,群号:227865790。
七、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根据一志愿复试结果开展,若部分产生缺额,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缺额信息,具体调剂工作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八、录取
(一)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10
其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二)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总成绩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批次顺序,根据指标投放方式、总成绩排名和各类(分学科、分专项)统考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如录取最后位次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按初试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业务课一、外国语、业务课二、政治理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未参加复试;
(3)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
(4)总成绩不合格者(成绩<60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单科成绩<60分)。
注:笔试成绩不作为复试成绩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三)相关说明
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签订。
3.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参加学院的线上选导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导师(时间另行通知),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4.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遇到公示期间考生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或上级部门指标调整,学院可在剩余全体合格考生(不区分学科/领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征求志愿拟录取,录取领域为材料与化工。被其他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被我院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1891878
咨询地点:南校区G栋119东办公室
联系人:汪老师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尽事宜由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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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